車禍發生時間是晚上雨天.視線昏暗.機車騎士(我)撞上行人.行人是走在機車道上(旁邊有種植行道樹也有行人道).機車騎士與行人均無逆向.機車騎士無任何違規但雨天視線昏暗加上行人穿著暗色衣褲且未撐傘導致本人沒注意到從後面追撞...行人有不該走在機車道的過失?想請問各位在這種情況下.機車騎士與行人哪個需負擔較大的肇事責任?目前對方還沒有要和解意願希望可以詳細分析因為我不了解謝謝大家騎士:機車修理8千多右手小拇指骨折開刀打鋼釘手�
發生車禍行人未走行人道肇事責任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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