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考卷時老師可以報分數給全部同學聽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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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考卷時老師可以報分數給全部同學聽嗎?如果有人不同意呢?這樣會不會侵犯到學生的隱私權?非經他人同意散佈他人隱私老師雖然有懲戒權但是可以這樣做嗎?是以下這些法條可以使用嗎?因為不知怎麼判別這樣的隱私權是否成立!請詳述告知,謝謝!刑法第315條︰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刑法第315-1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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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a avatarUla2010-04-30
老師的用意應該是希望成績不好的同學能有羞恥心可以跟成績好的同學看齊雖然說這樣對成績差的同學不好不過或許有些激勵的作用現在的老師都不大管學生了因為怕出事反正也不是他們自己的小孩以後怎樣或是出什麼亂子只要他們有往上報就不關他們的事了你覺得為什麼現在年輕人的抗壓性那麼低競爭力也那麼低把在學校當作是你以後出社會好了如果老師就是你的老闆你不爽你老闆你就離職走人這樣是你損失還是你老板損失...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0-05-03
不會有事因為我會將各科成績都放在佈告欄上不做統計的公佈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0-05-03
會感覺到慚愧就好好唸書
Tracy avatarTracy2010-05-02
老師的行為與哪個法條有構成要件該當嗎?
Lauren avatarLauren2010-05-04
簡單的講,你很難證明他有故意...刑法還有第12條....不是構成要件成立,罪名即成立!2010-04-3012:03:55補充:首先刑法第316條醫師、藥師、藥商、助產士、心理師、宗教師、律師、辯護人、公證人、會計師或其業務上佐理人,或曾任此等職務之人老師不在這範圍內!!刑法第315條之2要有意圖營利的故意!所謂的故意跟發考券報分數有啥關聯?所謂的故意是指刑法的構成要件故意!!發考券符合了哪種構成要件故意?2010-05-0114:24:44補充:老師在"合理的"範圍內,當��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0-05-01
我個人認為是不行因為會影響學生自尊心像現在高中大學以上成績都是保密的去教務處查資料也不會隨意拿出來
Megan avatarMegan2010-04-30
老師並不是無故他是基於教書質責所以常理推斷就算去告也是無法成立因為這是所有老師的共同特點如果一但有成立被判刑光說"起訴"就好全台灣老師補習班就出來抗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