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版案民事賠償的疑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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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因為事業想出清家裡商品賺點生活費,裡面賣一部韓劇1部被廠商買去要告我!6月出庭過了檢察官自由心證是廿在我初犯又只賣一部,院給我自新機會,叛我緩起訴2年勞動服務40小時...昨天收到廠商來信要我10日內與她們連絡協調民事侵權賠償事宜如不聯繫要依法向智慧財產權法庭提出對我的控告求償...我現在要主動打去嗎?她們再6月開刑事停時就有打給我要培5萬對我是筆不小數目又失業數月培不起現在我也培布起因還沒找到工作家裡經濟並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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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zel avatarHazel2010-08-15
1.依我的狀況上民事庭會被判多少錢?依著作權法第88條,廠商得請求的損害賠償額可以從下列方法擇一計算:a.依民法第216條損害填補原則計算,亦即你賣了一片盜版,則廠商損失一片正版的獲利,必須賠償一片正版的錢。b.依侵權人的獲利計算,例如你賣一片盜版獲利500元,成本50元,則廠商可請求500-50=450元。在以上兩種方法舉證不易時,另外可以請求法官在1萬以上,100萬以下的範圍酌定損害額。依您的情況,若是僅因為賣一片盜版韓劇被起訴,損
Mason avatarMason2010-08-13
1.1.侵害證明標章權的態樣可分為二種,一為直接侵權行為,即行為人未得證明標章權人的同意,基於行銷目的,在相類似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該經註冊的證明標章相同或類似的標章,使消費者產生誤信而言;另一種為間接侵權行為,即行為人明知有侵害他人註冊證明商標權的可能,販賣或意圖販賣而製造、持有、陳列這些標籤或包裝容器。2012-09-1410:49:38補充:該二種態樣均構成仿冒證明標章的行為,民商標法第80條第1項規定,證明標章,是指證明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