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經紀公司違約金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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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太走在路上被某直播的經紀公司看上,
並邀約我和我太太前幾天一同到他公司聽他講直播工作的內容,
那時候簽約訂定了6/1開始進行直播。


但太太離開公司回家後再仔細了解直播和合約內容後,
發現自己沒有那個能力也沒有時間可以勝任那個工作,
必定會違反合約的內容,所以我和太太討論後,
想要撤銷契約的內容。

但是契約中提到
「乙方(我太太)不得提前解約,若有違反,
乙方則須賠償甲方(經紀公司)新台幣150萬元之懲罰性違約金。
如雙方另行約定有分潤機制者,乙方亦須同時賠償甲方本合約剩餘期間之預估分潤...」

因為原契約是6/1開始直播,
所以我們還沒開始進行直播,
另外我們也沒有從經紀公司拿到任何金錢補助。

請問這個懲罰性違約金是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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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1-05-22
上法院一定會被酌減 但應該不會被減到零
Lydia avatarLydia2021-05-26
因為昨天才簽約的,請問適用審閱期來撤銷合約嗎?
Sandy avatarSandy2021-05-30
這應該不是消費關係,並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相關的審閱
期規定。
Callum avatarCallum2021-06-02
一、硬著頭皮履行契約。
二、準備上法院打官司。
兩者自己選一樣。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1-06-03
趕快終止契約就對了,越快越好
Liam avatarLiam2021-06-05
推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