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車與騎樓車相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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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01年的1月7日約下午3點~4點時,行經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三段的SYM三陽機車行前發生車禍,我為直行車時速約40~50,對方為機車車行的騎樓騎下來的機車,此路段成微彎的直行路段,並未裝設攝影機及紅綠燈,當時騎乘機車時並未看到對方,騎到三陽機車行時才發現對方已在我面前,已閃避不及而撞上,撞上的是年約6~70歲的老阿伯,對方騎50受傷有送醫、機車半毀,我騎125受小擦傷、機車左後照鏡、左方煞車下沉及機車左方擦傷,我想問這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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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2-04-07
發問的大大你好:事故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壹、就雙方肇事責任而言你文中提及『我為直行車時速約40~50,對方為機車車行的騎樓騎下來的機車』若確實如此,那麼對方原則上都會是主因甚至是全部肇事責任居多,關於肇事責任問題可於事發『30天』後依照『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所載方式前往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來為雙方肇事責任參考。若任一方對肇事責任有意見,可自費3000元申請車鑑會之鑑定,但若�
Puput avatarPuput2012-04-04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例如精神賠償等等…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h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2-04-05
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對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89路邊起駛未讓車主因你可能道安94未注意次因也可能無原因=體傷醫療先互相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責任釐清再依法求償與賠償=交通公路簽名檔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愛簡訊,現在加入會員享有免費20則(加入會員免費)推薦他人加入會員再加送20則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Dropbox推薦網址http://db.tt/K1CBoVHp...
Megan avatarMegan2012-04-04
阿伯他是突然出現在你的面前,因為你突然反應不了才撞上的嗎??有兩種說法可以說:一是:阿伯他突然出現在你的面前,他連看都沒看就跟你碰到,是他的錯~~二是:你在那一條小路要放慢速度,你的確有放慢,但是你還是撞上阿伯,所以你沒看的更清楚,是你的錯~~but......................是阿伯的錯,他應該要確定沒有車再出門,可是他沒有看到你要過去就跟你碰到,所以他有錯,錯在沒看清楚就跑出去~~2012-04-0422:55:39補充:阿伯沒看到你,你也沒看到阿伯,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