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差不多晚上8~9點我是直行車前線就是縱貫路3線道所以車速可能比較快但是有一台車有打右轉燈但突然右轉要轉到小巷(他並未轉到一半)我反映不急就從他的右保險桿擦撞(只有擦傷沒有凹陷)始我摔車他看到我摔車下車看然後我也沒叫他幫我把機車扶起來他就主動扶起來這樣有算犯法嗎?(破壞現場)?看了他的行車紀錄器是看到我從他右保險桿衝過去而撞到我想請問一下他跟警方說他打右方向燈很久了是我車速過快撞到他是我的錯那我想說你沒看後照鏡
直行車跟汽車右轉時發生車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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