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相對告訴乃論 效力 - 法律Agnes · 2018-06-3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如果我有兩兒子A、B共同竊盜偷走我一千元 但是我只想告A,所以我到警局 1.申告犯罪事實 2.予請求犯罪訴追之意思表示 3.指名犯人 以上是相對告乃的訴訟條件,但是我只指名要告A 我看了兩本書都說依第239條效力會及於B 可是B不是缺乏指名犯人而缺乏訴訟條件嗎? 請問這部分實務上是如何認定的呢??懇請大大釋疑 -- 法律All CommentsRegina2018-07-02共犯所犯皆為相對告訴乃論之罪,訴追條件一致,有告訴主觀不可分Carol2018-07-05台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易字第835號判決,可以去看一下Erin2018-07-06或者你也可以這麼理解,相對告訴乃論罪是由非告乃罪加上親屬關係變成的(家庭和氣)。現有一對兄弟偷父親錢,既然父親已經知道是自己的小孩偷的,然後也堅持要告小孩,那法律也沒有必要迎合父親的大小眼。Ingrid2018-07-08可以提自訴 就沒有告訴不可分的問題惹Quintina2018-07-12非常感謝 從這方面理解非常好懂~Related Posts急!請問雇庸關係的成立?計程車下車後走了一段被抓回去說少給錢死前兩年贈與房產能否追討歸扣驗尿人口請問妨害自由中的恐嚇罪起訴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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