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禮讓行人罰單 - 法律Jake · 2014-07-1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想請問說前天我發生車禍是因為行駛道路已經是綠燈了正常人一定不會猶豫什麼騎就對了但是當時有個行人他是被公車車頭擋住根本來不及反應然後就撞到了他是走在斑馬線上號誌是再閃紅燈那種警察說會開我罰單但是覺得很冤妄行人因該看紅綠燈再走吧請問我這樣能去申訴嘛??法律All CommentsJake2014-07-101.行人若是闖紅燈.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4條.你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2.你可用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對方.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你們可請當地民議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車禍能和解就和解.以和為貴.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Skylar DavisLinda2014-07-13行人走在斑馬線上就有''絕對路權''對方的確可以告你過失傷害罪建議您來電免費詢問,較能夠讓我們了解您的問題,並提供協助,用我們的專業知識,讓您的權益獲得最佳保障立誠理賠鑑定團隊...Zora2014-07-14根本來不及反應然後就撞到了他是走在斑馬線上號誌是再閃紅燈那種行人只要是走在【行人穿越道】(斑馬線上)、不管當時的交通號誌是【紅燈】還是【綠燈】,汽車(含機車)必須【不問原因當下停止前進來禮讓行人優先通過行人穿越道後,汽車在另行起步繼續行駛】的阿!很抱歉!法律就是如此的規定,除非你能運用你的政治影響力去策動立法委員們提案修法、否則現今的遊戲規則就是如此!但對方說要告我請問他能告我什麼??對方有受傷!那對��Bethany2014-07-13行人走要是走在斑馬線上,不管是紅燈還是綠燈路權都規行人,這是行人斑馬線天條(絕對路權),你去申訴是無效的。給你案例:斑馬線最大 騎士撞死闖紅燈行人判有罪2014年05月01日12:41黃姓男大學生今年1月間騎機車,行經台北市虎林街及市民大道口,李姓男子闖紅燈過馬路,黃男閃避不及,將李男撞死,台北地院認為,李男當時走在行人穿越道上,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不論是否為紅燈,黃男都應禮讓行人先過,依過失致死罪判黃男3個月,因他已Related Posts急!!未成年可以去旅館休息嗎勞基法離職問題大型遊樂區內.闖關受傷.相關權益與賠償問題?skype內容有對方騷擾的留言,請問如何舉證?誤入色情網站付費,跪求專業法律回答或有經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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