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不法取證的證據能力?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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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最近在研究這個問題(非法律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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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則新聞:
https://reurl.cc/v55Q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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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網友開房間,女方事後告男方性侵,男方提出偷錄的錄音檔證明是合意性交。

男方在性侵上獲不起訴處分,不過女方還告了妨礙秘密罪,男方被判刑3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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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男方不法取證的錄音檔,可以被當成有證據能力的證物。所以可以用來證明不是性侵
案及妨礙秘密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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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證據排除法則,主要是對於公務員施加限制。但是私人不法取證的證明能力,究
竟有什麼限制呢?


或者說,在什麼情形之下,私人取證的證物會被排除在審判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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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或其他不正方法」以上的證據不能使用。


那如果是有些爭議的情形呢?

例如,A無證據證明B的犯罪行為。
但A假裝自己有證據,威脅B說如不坦承犯案就要提告B。然後B做賊心虛就承認犯行。

此時,B的犯罪供述,是否具有證據能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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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提告是個人權利,但威脅提告算是不正方法嗎?從此得到的證據,有無證據能力呢?

Q2:如果B的犯罪供述有證據能力,但是有足夠的證據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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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ndy avatarSandy2021-01-21
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1-01-25
這個案例我整個覺得超怪,法院機制的誣告沒有啟動嗎?太
Ida avatarIda2021-01-28
詭異...
Callum avatarCallum2021-02-02
不然就是記者只抄一半...
Edith avatarEdith2021-02-03
男方無罪定讞後,應該對女方提起誣告罪之告訴。
Queena avatarQueena2021-02-04
你的原文:一般而言,證據排除法則,主要是對於公務
員施加限制。但是私人不法取證的證明能力,究竟有什
麼限制呢?
偷拍)之證據仍有證據能力,因為私人不像檢調對被告
人權;檢調不法取證,有害眾多被告人權)。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1-02-05
我的回應:有一個律師的說法:私人不法取證(例如:
人權的侵害那麼大(私人不法取證,只對侵害少數被告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1-02-08
更正:上面文字應將「被告」改為「人」。
Daniel avatarDaniel2021-02-11
我懶得重新推文,自己去推敲文字。
Faithe avatarFaithe2021-02-15
威脅提告不一定是不正方法;然後私人不法取證依最高法
Mason avatarMason2021-02-17
院見解(99台上3168)所列應予排除的情況,有暴力及刑
求所得非任意性陳述;且點出公務機關違法取證與私人不
法取證有別;可能還是要看個案
Emma avatarEmma2021-02-19
阿就性侵累犯......都不知道約幾次炮錄幾次音了....
臺北地方法院 109 年簡字第 2303 號刑事判決
Zora avatarZora2021-02-20
新聞講的就是這位吧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1-02-22
今天偷錄音,你怎知道沒偷錄影呢?? 呵呵呵呵~~~
Ursula avatarUrsula2021-02-25
不只,而是取決你錄影錄音的原因與目的
Erin avatarErin2021-02-26
而且本案當事人承認犯罪,所以用簡判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1-03-02
原來如此,謝謝。
John avatarJohn2021-03-03
所以m大,那個男的就是個倒楣鬼對吧?唯一一次沒性侵結果
還是被抓GG
Jacky avatarJacky2021-03-05
你確定男生是倒楣鬼???
Delia avatarDelia2021-03-07
你所說的警詢時釣魚問話,叫做誘導詢問,至於可不可以
,要看是否是98條之不正方法,其中最接近者是詐欺。但
如果不是警察明知錯誤資訊卻故意提供以誤導被告,基本
上就非詐欺。然後本案有趣的點在於錄下他方對話至少有
高院認為不成罪,但本案是簡易判決,原則上只能下有罪
判決。
Necoo avatarNecoo2021-03-10
感謝b大,言簡意駭。
Olive avatarOlive2021-03-14
這幾年狠夯的考題
Emily avatarEmily2021-03-19
猜測是和通姦除罪化有關?
Madame avatarMadame2021-03-22
私人取得證據能用,每個檢察官都來養少年偵探團好了
Rae avatarRae2021-03-23
網路上查到,最高法院一○七年度台上字第一一六五號判決,
供參:
https://i.imgur.com/i3XXUe5.jpg
Madame avatarMadame2021-03-26
關於本案,若今天被告自認沒有違法,就變更訴訟程序而已
到法院跟法官說 "雖然我是性侵累犯,但我也有自保人權啊"
Selena avatarSelena2021-03-30
現在社會這麼多女生為了報復還是勒索告男人性侵,我也怕
錄個音確定雙方是合意%%% 有什麼錯??
Annie avatarAnnie2021-04-01
這應該是本案的奇妙之處,如果錄音檔可以在性侵告訴上是不
起訴處分,何以又要接受妨礙秘密的部分為簡易判決呢?
Dora avatarDora2021-04-03
沒請律師答辯吧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1-04-05
前科犯然後又不請律師,這個連僧面都看不到...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1-04-08
不請律師,大概是知道以自己的前科來看,要讓法官心證
太難了,律師費一審也好幾萬,加上若不走簡判,罪會更重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1-04-09
當事人底這麼黑了,自己私錄影音不要說是自保,沒人信,ok?
Liam avatarLiam2021-04-12
要是這樣可以採信自保說,那李宗瑞應該也是無罪的.....
Queena avatarQueena2021-04-17
如果是這樣,檢察官是基於何種理由,讓被告走簡易判決呢?
如果在判決上,性侵案很可能會成立,檢察官怎麼會捨棄掉這
個機會?
Ida avatarIda2021-04-18
通常就是"自己知道自己幹壞事啊",有啥好爭的???
Thomas avatarThomas2021-04-20
對於司法,我幾乎不熟悉,所以想說,性侵案屬於重案重罪的
類型,是不是比較不會有放過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