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的違約金疑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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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北市租屋,
一開始有跟房東表明不一定租滿一年,
職業房東說先簽一年到時候要走了再說,
後來住了發現隔音不佳,大門設計有問題常被反鎖在屋內,
跟房東表示要換地方工作需要提前解約,
房東則不斷追討一個月一萬多的違約金,(我已搬走),

想請問兩個問題
1.如果有提前一個月告知,是否須額外付一個月的違約金
2.房東不提供租屋收據,後來叫我自己寫,請問我應該寫入哪些資訊。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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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grid avatarIngrid2018-03-02
先看合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