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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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各位先進好
想請教一下有關房子租約問題
目前因我母親有出租房子給房客
合約到明年4月底
但因一些私人因素及考量
目前決定改建原本出租的房子並搬回去住
他們當初簽的契約是最一般的那種
我剛剛google了一下,上面寫的是:
「房東為重建房屋而必須收回房子
必須提前''3個月''通知房客。」
但我剛剛去問律師他卻跟我說:
「除非跟房客有協商提前解租,
且房客同意之情況下,才可以提前解租。」

那我這樣要採信那邊的說法呢?
煩請板上各位先進幫我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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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ith avatarEdith2019-04-13
...你覺得google還是律師比較懂法律呢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9-04-13
你們有幾間房?改建跟重建不同。你多給點錢,談合意終
止租賃比較快
Susan avatarSusan2019-04-15
那個契約條款就是把土地法100條針對不定期租賃要收回的其
Elvira avatarElvira2019-04-15
中一種狀況:出租人重新建築寫進契約裡面
Emma avatarEmma2019-04-18
你可以自己查實務判決對於重新建築是怎麼認定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9-04-23
我是贊同A大的作法
Rachel avatarRachel2019-04-27
土地法100條不適用
Daniel avatarDaniel2019-04-29
我這個合約應該算是定期合約吧0.0 而且看各位板大
的回覆我應該會請母親大人去跟房客協調提前解約的
問題而不是直接告知他給他三個月收回 重新建築其
實我也不太懂這個定義 不知道是要整間房子打掉重蓋
還是只需要裝潢補強而已
Doris avatarDoris2019-04-30
不是,如果可以適用土地法100條就不用寫進契約...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9-05-01
簡單說就是土地法100條有針對不定期規定可提前終止的情況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9-05-05
你簽訂的契約只是把重新建築寫進來,作為定期租賃也可以
Ingrid avatarIngrid2019-05-09
提前終止的事由之一,解釋上我認為是要依傍100條重新建築
Faithe avatarFaithe2019-05-11
要怎麼認定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9-05-13
不然你直接看建築法,重建跟改建,如同A大說的,是不同的
Joe avatarJoe2019-05-17
那可以以土地法100條內的收回自住來要求房客提前解
租嗎?還是這個條款只適用於不定期租約?因為我可以
確定的是他們簽訂的合約是定期租約,不確定適不適
用於土地法100條內的收回自住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9-05-20
是我解釋得太爛的關係嗎...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9-05-22
再次說明,土地法100條是處理不定期租約,你的租約是定
期租約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9-05-24
QQ 感覺我是法盲哈哈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9-05-26
哦哦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