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糾紛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今年初...

我在敝校BBS板上看到租屋廣告

上面明顯表示可以養寵物

這間房屋是一個幼稚園改建的...房東也在園內廣場飼養一隻狗

是放養...沒有綁繩子或放籠子


我們也再今年三月時簽下了契約...契約上也沒有寫不可飼養寵物

房東當時也沒有口頭說不能養

我也帶了我們家的狗寶貝來...

過了兩天...他才上來說不能養狗...

我們說BBS上寫可以養...他不斷強調是幫他PO的同學搞錯

我們說契約上也沒有寫不能養...他馬上變臉說:不要跟我講契約

當時的BBS上還是寫可以養狗...並未更改

也已經請版主 m 起來了...證據都在

當時的BBS上還是寫可以養狗...並未更改

我們也將bbs內容用電腦照起來了...證據都在

請問這樣我可以認定他違約嗎??

我今天在法務部找了法條..

請問適用於民法 245-1 和 249條嗎


謝謝大家QQ.....




--


帥哥沒有,宅男一枚
http://www.wretch.cc/blog/danny17239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