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借名幫廟登記買地,但未登記?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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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某地其上蓋有廟宇一座,廟方主張系當初法令不許可,所以委由甲代為購地,
後某甲死亡由其子乙繼承,然嗣後由於甲曾替人做連保,債權人發現該人擁有該筆土地,
問題如下
1.如該筆土地未辦理登記可否對抗債權人?法令依據?
2.該筆土地購於民國70年代,後法條修正財團法人登記形式化,則不作為之後果系自身權
利怠惰所以對廟方是否相當不利?
3.如地價稅係由廟方負責,是否可以此主張借名登記?抑或可能被認為是土地租借契約的
一部分?

拜託各位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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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16-07-04
建議盡快找律師咨詢
Robert avatarRobert2016-07-05
快找律師。
Steve avatarSteve2016-07-07
有寺廟登記證之類的,就可過戶給寺廟了。
Thomas avatarThomas2016-07-11
如果已經查封了打訴訟恐怕也來不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