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屆基法復活節之活動議程與報名事宜 - 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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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說明::

http://ephemeral-nature.blogspot.com/2007/05/blog-post_25.html
(網頁含議程)

現在我們稱之為基礎法學復活節的活動是從1998年開始的,原來我們名之為法理學復活節
。最初係由一群對於法理學領域懷有興趣與熱情的研究生所主動發起的學術交流、研討活
動,其後因為隨著法社會學、法史學等等更多的基礎法學領域研究生的共襄盛舉,便於
2001年更名為如今的稱呼。活動舉辦至今,已計九屆,發表文章累計整整八十篇有;此屆
、第十屆基法復活節,我們提出八篇發表文章,於是拾穗的意象在此有了巧合的呼應。

我們將基法復活節的邁入第十年理解為拾穗/十歲,然而我們所要的是創造屬於我們自己
的未來,如同前輩們創造了屬於他們自己的未來,如此,我們才有第十屆基礎法學復活節
。此屆活動預訂於2007年6月2日,假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暨社會科學院第一會議室舉辦
;活動期間也備便當與茶點,歡迎各界舊雨新知共同前來參與。


::活動時間::

★☆2007年6月2日〔星期六〕上午09:00至下午17:30☆★


::活動地點::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暨社會科學院第一會議室
(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1號)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基礎法學中心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


::報名事宜::

1.
為方便準備活動相關資料及餐點,欲參與者,煩請於五月三十一日前,以E-mail來信
告知,來信請以「報名第十屆基礎法學復活節」為主旨,並註明(1)是否需用便當;(2)葷
食或者素食。

2.
前揭要求僅係為活動籌劃作業之便宜,故仍歡迎當天自由進場參與。惟自由進場者,
主辦單位不擔保會議資料、便當與茶點之當然取得,而按到場順序發放、取完為止,建議
盡早入場。

3.
事先報名者如未於當天上午期間完成報到程序,恕不為之保留午餐;並為其預留之會
議資料,僅保留至當天下午三點十五分為止、並於茶敘休息時間開放供現場參與者自由索
取。本活動結束後,主辦單位不另為其資料之保留。

4.
活動洽詢及事先報名請來信: [email protected] 林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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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出發 喜歡離開
喜歡一生中都能有新的夢想
千山萬水 隨意行去
不管星辰指引的是什麼方向

我喜歡停留 喜歡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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