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修頂樓漏水損害賠償,勝訴不修?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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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到一個判決,大意是說今天頂樓平台空間因為管委會沒有定期維護,
所以住在頂樓的人有漏水,而頂樓住戶提起訴訟,法院判管委會賠錢確定。

事後,管委會發現頂樓住戶拿了錢,卻不打算做頂樓防水,所以管委會
就向法院起訴,但想了想好像沒有請求權基礎可以要求住戶拿了錢一定
要修漏。不知道同學老師們大家有甚麼見解?感恩

判決連結:https://bit.ly/37Tsh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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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rin avatarErin2020-06-24
如果賠錢是損害賠償,本來就沒有修繕義務啊
你撞我的車,我請求賠償,不代表我要去修車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0-06-26
修繕樓頂?? 跟頂樓住戶啥鳥關係??? 損害賠償賠裡面的漏
頂樓防水工程還是管委會的事啊? 樓主有問題嗎????
Delia avatarDelia2020-06-29
請記得看法院心證的 (三)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0-06-30
管委會侵權,所以賠錢,但住戶拿了錢之後,修與否,兩回事
Hedda avatarHedda2020-07-02
除非因為他的不修,導致惡化甚至讓其他住戶受漏水損害
那這就是另外一個的侵權項目,再告而已
Zora avatarZora2020-07-07
前案賠的又不是維修費用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0-07-12
兩邊都沒請律師...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0-07-13
管委會還是要修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