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恐嚇是否成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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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被人簡訊恐嚇我想問一下以下內容是否造成誹謗罪或恐嚇罪因為從頭到尾我並沒做什麼事情..簡訊內容也過於複雜化...這樣讓我感到很不舒服...麻煩大家了~~內容是「你他媽我不隻到你這樣跟別人的馬子搞曖昧是殺小?你沒聽他說過電腦是我專長包括入侵?你們再給我視訊連絡看看!我一個文件檔案PO上網!你阿飛(←我的暱稱)穩臭!」...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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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erie avatarValerie2011-04-07
重點是這樣的簡訊有幾則?如果只有一兩則,坦白來講要成立很難..還有電話號碼確定是對方的嗎?這些證據的保留與認定你都能說清楚講明白嗎?(從警局做筆錄還要到刑事組再到地檢署經由檢察官偵訊最後再看起訴不起訴,起訴後到法院,整個流程跑完至少要半年以上,這還是快的喔!!慢的話一年兩年都有可能。而且,如果對方只傳一兩則,你這樣就要提告對法院來說顯然小提大作了點(檢察官和法官最討厭愛興訟的人),還有,你和對方有沒有其他的糾紛?這種我告過,對方因為欠我錢和情感糾紛,傳了至少三十通以上恐嚇和汙辱的簡訊(傳了三~四個月),但是,最後只成立恐嚇罪,污辱要以公然為必要.......(有點冗長......)2011-04-0512:50:23補充:提告當然是可以的,如果您認為這些話恐嚇到你了,當然是可以提告。但,重點來了,如果最後對方沒有被起訴��
Eden avatarEden2011-04-05
只要有恐嚇的意思都可能犯法接下剌要看那個判的法官的自由心證不過就算有罪都判很輕的如易科跟拘役
Thomas avatarThomas2011-04-03
法條僅供參考.如補充之[我就可以告]是問告了有終止效應嗎?搞清楚利害關係之對價值.譬如馬上以287-1刑訴提該法之法益為告訴.申報檢警調查審理這類違反(公序良俗)之惡徒.愚識.2011-04-0308:28:34補充:喔!忘了您是匿名擬題.竟然獲得律法專家的舉例嚴然如檢查官兼判官般.論述.時下漩渦式的空氣很想收回己見.但本人純上網所以沒在意小峱峱...Showmore
Selena avatarSelena2011-04-04
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10條(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刑法第358條(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