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收保管責任歸屬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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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我的房東年事已高

所以他的房子出租後都委託建設公司代管

建設公司位於租屋處十公尺外的一樓

ㄧ搬進來就有告知包裹可寄到建設公司地址

前幾天網購東西宅配至建設公司要去拿

結果建設公司說沒收到這個包裹

所以我詢問宅配客服,宅配寄照片給我看

上面簽收欄位蓋著建設公司的章

我就拿這證明像建設公司討錢

建設公司卻說他們不負保管責任

還說他們章都放桌上

可能宅配人員拿去蓋了貨卻忘記搬下來

還說寄東西他們代收不見

我自己選擇代收本來就要承擔風險

請問責任歸屬如何?

謝謝各位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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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 avatarSteve2017-05-10
即使無償,承諾仍須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