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紅單被勾應到案處所 - 法律Anthony · 2014-01-1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收到罰單,上面是勾選應到案處所我是闖紅燈有附照片(不知道是不是被檢舉還是?),53條第一項我在應到案日期以前就去7-11繳完錢了這樣子我有需要去上面所說的監理所(台北蘆洲監理所)嗎?還是要上課?要帶紅單跟騎當時的車到嗎?謝謝~法律All CommentsJames2014-01-21★高大瑋回答★一.提問板大應該是屬於被照相逕行舉發.而第53條第一項闖紅燈~依規定並非限制性條款.所以如非涉及其他處分均可依罰單上指示採郵繳.代收.線上繳納....等等方式繳清罰緩結案.二.但是提問板大收到違規通知書(紅單)後被勾選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雖然已經於7~11繳款)那就是代表該違規案件另外涉及其他處分.例如:吊扣駕照.牌照.驗車...等等.如果是屬於上述~依規定如果沒有到案.監理機關應會再通知到案如未再行通知到案~有可能會依規定逕Related Posts法律高手請進:「厲行法治,保障民權,民眾如何檢舉司法貪瀆?」無照駕駛被罰的問題請問法律是否構成侵占或偷竊行為交通事故行人與機車請問教職人員寒輔收入是否能列入薪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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