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單被勾應到案處所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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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罰單,上面是勾選應到案處所我是闖紅燈有附照片(不知道是不是被檢舉還是?),53條第一項我在應到案日期以前就去7-11繳完錢了這樣子我有需要去上面所說的監理所(台北蘆洲監理所)嗎?還是要上課?要帶紅單跟騎當時的車到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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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avatarJames2014-01-21
★高大瑋回答★一.提問板大應該是屬於被照相逕行舉發.而第53條第一項闖紅燈~依規定並非限制性條款.所以如非涉及其他處分均可依罰單上指示採郵繳.代收.線上繳納....等等方式繳清罰緩結案.二.但是提問板大收到違規通知書(紅單)後被勾選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雖然已經於7~11繳款)那就是代表該違規案件另外涉及其他處分.例如:吊扣駕照.牌照.驗車...等等.如果是屬於上述~依規定如果沒有到案.監理機關應會再通知到案如未再行通知到案~有可能會依規定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