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賠相關問題 - 法律
By Ivy
at 2016-10-23T00:58
at 2016-10-23T00:58
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1O2vaRe8 ]
作者: unoadehsu (dish)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車禍] 索賠相關問題
時間: Sun Oct 23 00:51:36 2016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6年10月18日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有受傷送急診。
當時因為先急著要處理治療忘記要驗傷,所以預計複診時與醫生請求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與作筆錄,警察也有取走我的行車紀錄器影片。
事故現場因為是在橋上,又遇到上班尖峰時刻車潮很多,
所以有稍微移動往一旁停靠,這一點警察知道。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強制險。
對方有投保,但我不確定是強制險還是別的險種,因為她連強制險用途都不曉得。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事故當事者共三方,都是駕駛機車。
事故起因是上橋時前方機車突然熄火停在橋中間,
因為我在他正後方,所以我煞車減速,停止下來時並沒有撞到前方熄火機車。
但一停下來,2秒後就被後車追撞左側,導致我下肢骨折和上肢撕裂傷,
身體有多處瘀青,左腿有超過手掌大的一片瘀血,
救護車送去醫院急診時被上了石膏和撕裂傷縫合,現在還沒拆線,
所以不確定手是不是還能正常使用,醫生給的答案也是充滿不確定性。
而後方追撞的肇事者在撞擊後往左翻車,路人協助扶起她的車子後,
她就在一旁撿自己的散落的物品。 警察作筆錄時跟我說對方傷很輕,
事故後第一次見面時看到她只有左腳踝包紮,我不清楚她的傷勢如何。
在肇事責任上,我個人是認為熄火的前車沒有問題,因為那也是突發狀況並非故意,
所以我沒有打算要向前車追究。
向肇事後車提出索賠前,我列表了從事故當天到今天的支出表,
包括醫療和藥品費用、醫生要我購買的柺杖和護具(說不用的話不讓我出院)費用、
住家到醫院的往返交通費、機車維修費用、
我與家人請假的薪資損失(因為骨折而需要被照護,上廁所和從椅子站起來都要人幫忙抱)
我約了另外兩方(熄火前車、肇事後車)見面談 (有詢求在場所有人同意錄音),
談的過程中,對方一直表現出事故傷害根本沒有那麼嚴重的感覺,
且說自己也是倒楣的被害者,意圖責任推到熄火前車駕駛。
她盧到最後,我直接問對方到底要不要賠償,她說她願意賠償我,
可是她覺得我從事故當天到見面協調當天這段期間的總支出太貴,
不願意賠償我到痊癒之前的支出,說我是為了要錢才約見面。
(約見面不談賠償,難道要約出來純聊天喝下午茶嗎......)
支出費用我都有說一切以單據為憑,且車損部分也可以找三家廠商估價求平均維修價格。
而且我只先列表出這段期間內的費用,後續的我都還沒預估數字給她。
最後破局,我說我會去提出告訴,對方也說那就去告吧。
目前準備去警察局作筆錄以及申請肇事分析。
六、問題:
抱歉,我的問題有點多,還請各位見諒與包涵。
1. 我知道最後判決要以法院為主,但想詢問熄火前車是否會有肇事責任?
因為我其實很不願意因為要起訴肇事後方駕駛而害到他。
2. 警察勸我不要提告訴,說最後我拿不了太多賠償且更有可能也要賠償對方,
這樣我會損失,請問真的會兩敗俱傷嗎? 因為家人現在很擔心我。
3. 我家人每個月收入是浮動的,這部分該怎麼估算他請假的薪資損失?
4. 如果在談和解當下,我的傷勢還未復原,且還不知道何時會痊癒。
我可以提出說和解成立之後的支出,憑單據每個月跟她索賠嗎?
若此項成立,法律是否有限制費用項目?例如哪些可以索賠,哪些不行?
5. 起訴的訴狀可以自己寫嗎? 因為不能工作了所以有點拮据,如果能減少開銷較好。
以上事故描述以及問題,還請各位板友協助回答與建議,在此先感謝各位的幫忙
如有不清楚之處或疑問,請告知,我會盡力回答的,謝謝!
--
作者: unoadehsu (dish)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車禍] 索賠相關問題
時間: Sun Oct 23 00:51:36 2016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6年10月18日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有受傷送急診。
當時因為先急著要處理治療忘記要驗傷,所以預計複診時與醫生請求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與作筆錄,警察也有取走我的行車紀錄器影片。
事故現場因為是在橋上,又遇到上班尖峰時刻車潮很多,
所以有稍微移動往一旁停靠,這一點警察知道。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強制險。
對方有投保,但我不確定是強制險還是別的險種,因為她連強制險用途都不曉得。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事故當事者共三方,都是駕駛機車。
事故起因是上橋時前方機車突然熄火停在橋中間,
因為我在他正後方,所以我煞車減速,停止下來時並沒有撞到前方熄火機車。
但一停下來,2秒後就被後車追撞左側,導致我下肢骨折和上肢撕裂傷,
身體有多處瘀青,左腿有超過手掌大的一片瘀血,
救護車送去醫院急診時被上了石膏和撕裂傷縫合,現在還沒拆線,
所以不確定手是不是還能正常使用,醫生給的答案也是充滿不確定性。
而後方追撞的肇事者在撞擊後往左翻車,路人協助扶起她的車子後,
她就在一旁撿自己的散落的物品。 警察作筆錄時跟我說對方傷很輕,
事故後第一次見面時看到她只有左腳踝包紮,我不清楚她的傷勢如何。
在肇事責任上,我個人是認為熄火的前車沒有問題,因為那也是突發狀況並非故意,
所以我沒有打算要向前車追究。
向肇事後車提出索賠前,我列表了從事故當天到今天的支出表,
包括醫療和藥品費用、醫生要我購買的柺杖和護具(說不用的話不讓我出院)費用、
住家到醫院的往返交通費、機車維修費用、
我與家人請假的薪資損失(因為骨折而需要被照護,上廁所和從椅子站起來都要人幫忙抱)
我約了另外兩方(熄火前車、肇事後車)見面談 (有詢求在場所有人同意錄音),
談的過程中,對方一直表現出事故傷害根本沒有那麼嚴重的感覺,
且說自己也是倒楣的被害者,意圖責任推到熄火前車駕駛。
她盧到最後,我直接問對方到底要不要賠償,她說她願意賠償我,
可是她覺得我從事故當天到見面協調當天這段期間的總支出太貴,
不願意賠償我到痊癒之前的支出,說我是為了要錢才約見面。
(約見面不談賠償,難道要約出來純聊天喝下午茶嗎......)
支出費用我都有說一切以單據為憑,且車損部分也可以找三家廠商估價求平均維修價格。
而且我只先列表出這段期間內的費用,後續的我都還沒預估數字給她。
最後破局,我說我會去提出告訴,對方也說那就去告吧。
目前準備去警察局作筆錄以及申請肇事分析。
六、問題:
抱歉,我的問題有點多,還請各位見諒與包涵。
1. 我知道最後判決要以法院為主,但想詢問熄火前車是否會有肇事責任?
因為我其實很不願意因為要起訴肇事後方駕駛而害到他。
2. 警察勸我不要提告訴,說最後我拿不了太多賠償且更有可能也要賠償對方,
這樣我會損失,請問真的會兩敗俱傷嗎? 因為家人現在很擔心我。
3. 我家人每個月收入是浮動的,這部分該怎麼估算他請假的薪資損失?
4. 如果在談和解當下,我的傷勢還未復原,且還不知道何時會痊癒。
我可以提出說和解成立之後的支出,憑單據每個月跟她索賠嗎?
若此項成立,法律是否有限制費用項目?例如哪些可以索賠,哪些不行?
5. 起訴的訴狀可以自己寫嗎? 因為不能工作了所以有點拮据,如果能減少開銷較好。
以上事故描述以及問題,還請各位板友協助回答與建議,在此先感謝各位的幫忙
如有不清楚之處或疑問,請告知,我會盡力回答的,謝謝!
--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關於告訴順序
By Anthony
at 2016-10-22T23:44
at 2016-10-22T23:44
可以公開詐騙人的個資嗎
By Ursula
at 2016-10-22T23:43
at 2016-10-22T23:43
我於去年(2015)買一塊土地,當時買的時候土地已整好但賣方與房仲把整理後的樹枝雜草放在我的土地上。今年��
By Belly
at 2016-10-22T21:24
at 2016-10-22T21:24
局長信箱檢舉
By Madame
at 2016-10-22T18:49
at 2016-10-22T18:49
民訴第55條/主張共通原則/證據共通原則
By Heather
at 2016-10-22T16:55
at 2016-10-22T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