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 在ptt手機拍賣版 看到一位賣家出售 全新 HTC NEW ONE
之後於露天拍賣 成功下標
收到手機後 發現是 HTC NEW ONE MINI 這2款手機差了2~3千元
之後連絡賣家給的2支手機均未開機 宅配上的手機號碼是空號 而且沒有地址 姓名
可見這賣家是蓄意的
是否 成立公平交易法第21條-廣告不實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詐欺罪
遇到這方面問題該如何處理?
打電話給消保官求救?? 或是 直接到警局報案??
這是PTT上的文
拍賣物品:new one 銀色 16g
: : 物品狀況:全新 中華電信購買
: : 物品照片:無
: : 盒裝內含:原廠配件
: : 購買日期:9/29
: : 保固期限:1年
: : 購入價格:新辦門號價
: : 欲售價格:14000 明天10/1以前交易 13000
: : 售出原因:想買紅色
: : 交易方式:台中雲林面交/郵寄(宅配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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