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貨到付款不取貨的判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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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在臉書上看到朋友分享
http://i.imgur.com/d7Ai4ZU.jpg

但是
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罪:「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
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這文章的好幾萬,究竟怎麼判的@@
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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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6-07-21
他那個狀態是指民事吧
Joseph avatarJoseph2016-07-21
所以那個狀態裏的判決你有看到?用355?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07-22
沒有看到,看到裡面有人留言是不是用間接毀損,然後我再
去google的
有私訊,想跟她要判決字號…因為實在太好奇了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07-26
他只是說告了不取貨的 並沒有說對方是因為什麼原因判賠
Jack avatarJack2016-07-26
你信我不信,只想看判決書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6-07-30
我也可以說上個月我告了某某某然後他賠了我兩千三百萬
而且罰八萬和解到底是三小呢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07-31
個人覺得應該是唬爛的啦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07-31
不然就是刑逼民騙不懂法律的人,調解時調掉。
Una avatarUna2016-08-02
訂個幾百件,然後都不領,可能
Steve avatarSteve2016-08-04
我比較好奇賣家是賣什麼的~
Kelly avatarKelly2016-08-06
買百件應該算批發了吧~一般網路賣家應該無法消化這訂
單。經銷商應該會有固定上游,而一般網路消費者也不
太可能這樣訂...
Lily avatarLily2016-08-08
說的誰都會...
Lily avatarLily2016-08-08
我打了小弟弟,吐兩億,潮爽der…(早說別惹偶
Regina avatarRegina2016-08-11
啊,拍謝,西斯回習慣了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6-08-16
取貨之後在退貨,對店家來說比較好嗎?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08-20
兩億要噴 10cc ~15cc .....
Hazel avatarHazel2016-08-25
下單不取貨是權利,賣家要吸收,這是鑑賞期延伸
不然就自己改交易條件,先付款再交貨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08-29
判下來8萬和解? 刑事有這個?
Bennie avatarBennie2016-09-02
唉,嘴巴長在別人身上,隨便說都嘛可以
Daniel avatarDaniel2016-09-06
下單不取貨是違約 有錢可賠就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