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留言主觀不認公然污辱~? - 污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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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公開網路留言平台上

以臉書帳號身分提醒網友A

其未指名道姓但具辨識性的不當言論可能觸犯公然污辱

然而在一系列討論之後

網友A非但不服 更甚在封鎖我臉書帳號後

公開留下另一段未指名道姓的不當留言

且原PO自認網友A即是指原PO(因語氣連貫下的推論)

而原PO發現後 以另一帳號表明身分並要求網友A道歉否則保留提起告訴權利

網友A則回應 該段留言是另指網友B(辨識性上原PO覺得不足)

請問 若真在法庭上

公然污辱罪被告可用被告主觀認定其不當言論非針對原告 而規避嗎

新手發問 請邊小力點><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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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la avatarUla2015-07-03
當然不可能,刀插到身體裡他說不是殺人就能迴避?不過,
網路上就封鎖吧,有差嗎?最終一口氣,除非像板上專門跑
法院賺錢的律師,你勞力時間費用成本根本不划算,關掉
網路身心健康都更好喔耶
Hedwig avatarHedwig2015-07-05
另外,言論究竟是否指誰是證明問題,看你如何前後證明
Kelly avatarKelly2015-07-05
好的 我會謹慎思考 謝謝前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