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被詐騙(懇請給予寶貴意見) - 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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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網路上購買筆電,但遭到詐騙,經過一番波折,該帳戶使用人(甲)卻遭不起訴處分~

甲宣稱自己的金融卡遭到詐騙集團使用,且一發現金融卡與書寫密碼的紙條遺失,便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

檢察官不起訴(幫助詐欺及洗錢防治法第九條)的原因如下:

1.此帳戶甲從去年7月份後就沒使用,且一發現遺失立即辦理掛失,
成功阻止第四位受害者的錢轉出~

2.甲有個人存款超過30萬,故沒有必要出借或出賣帳戶~

3.甲並沒有前科及警示帳戶~

4.甲的存摺及印鑑章皆為甲所有,與一般販賣帳戶之行為顯然不同~



我的疑問:

1.該銀行戶頭共詐騙四人,我為第三位被害人,且四位被害者皆為同天轉帳,而且都在不同拍賣網上受害,
但甲卻這麼剛好在事發當日晚上十一點多發現半年多未使用的金融卡遺失,且主動提出掛失~
由於甲主動告知遺失,所以甲沒有涉嫌幫助詐欺之嫌?

2.甲將金融卡與書寫密碼的紙條放在一起,但卻遺失,遭到他人不法使用,難道甲不需要負些責任嗎?

3.銀行則表示:因為此帳戶的部份詐騙金額因遭凍結所以並未轉出,但還款順序從第四位被害人開始,
也就是最慢轉錢的人最先還,輪到我時,餘額只剩下3千左右(我被詐騙3萬2),請問後續應該要告民事還是告刑事呢?
如果要告民事或刑事,請問罪名應該要寫什麼?

4.因為收到不起訴書到現在已逾七日,所以若不服檢察官判決,就不能再提告刑事的幫助詐欺及洗錢罪?

再懇請大家給予意見了,拜託大家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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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ora avatarZora2011-07-21
2 蠢不犯法 只要被相信她是真的的確不用負責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1-07-25
能說服檢察官他不是幫助犯就夠了
Madame avatarMadame2011-07-29
好奇問:還款順序為何是逆序?第一位受害人,可能是第一位報
Doris avatarDoris2011-08-02
案人,其順序理應以維護自己權益人為最先受償對象!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1-08-07
謝謝大家的推文,我也覺得銀行還款順序很奇怪,但銀行一直說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1-08-11
他們是根據法條走,並無過失之處,請問真的是這樣嗎?謝謝!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1-08-11
請銀行出示法律依據。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1-08-12
我也覺得很奇妙 為什麼是逆未回來受償? 我一直以為大家
Mary avatarMary2011-08-14
的債權是一樣平等的 應該以比例受償吧
Daniel avatarDaniel2011-08-17
可是第四位的錢不是沒轉出嗎?那為何要還他?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08-19
我想銀行的想法是認為先匯者的錢已經被領走了,現在戶頭裡的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1-08-24
錢是後匯者的錢,所以優先償還後匯者。其實就常識而論也不是
Una avatarUna2011-08-27
沒有道理,但在法律上會卡個問題是存款金額畢竟不是物權而是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8-28
債權,所以會有債權人平等原則的適用,需依債權比例分配…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1-08-29
可是第四位的錢不是沒轉 https://noxiv.com
Leila avatarLeila2011-08-30
好奇問:還款順序為何是 https://daxiv.com
Edith avatarEdith2011-09-03
能說服檢察官他不是幫助 https://daxi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