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賭博的定義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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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列出賭博罪的定義:

1.須有賭博行為
2.須在公共場所賭博
3.須有賭博財物

上述3種皆符合就算是賭博

今天想討論的案例是:
我看直播主小許在YouTube上開直播和觀眾在玩「懸賞」
遊戲是你匯錢2萬
製作1次虛寶
若成功(5%成功率)就還你20萬
但是沒中就不會還了

對比一下剛剛提到3項
1.須有賭博行為(拼5%機率拿20萬)
2.須在公共場所賭博(自110年12月28日賭博罪修法後,賭客只要是通過手機、電話、網站進行賭博,即使是
跟網站對賭,也會構成賭博罪。這次是在YouTube上)
3.須有賭博財物(交易是使用新臺幣)

想請教各位先進
這樣的「懸賞」是否已經是符合「網路賭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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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我說這個,我有什麼辦法
https://i.imgur.com/II4sV3y.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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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da avatarHedda2022-07-30
看起來像要約之引誘
Rachel avatarRachel2022-08-04
抽獎??
Hardy avatarHardy2022-07-30
比起賭博罪 被視作營利行為課徵營業稅營所稅會不會
還比較痛啊 尤其當進項很難舉證的時候
Megan avatarMegan2022-08-04
射倖性 要件呢?
Eartha avatarEartha2022-07-30
這種賭開獎虛寶行為已經接近踩紅線,被檢舉就可能傳喚了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2-08-04
單單為何要"還你二十萬",就是賭博了啊
給你兩萬,5%機會你還我20萬,95%拿不回來,ㄚ就是 射倖
Emma avatarEmma2022-07-30
難道人跟人對賭,不特定人觀看,不就是公然賭博???
Wallis avatarWallis2022-08-04
266條已經寫得很清楚了
用懸賞?? 跟某個XX爾要逃娛樂稅,改成"有趣的演講"
Kelly avatarKelly2022-07-30
還真有87%相似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