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標的之價額不明,如何求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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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一未保存登記建物,被乙(行政機關)拆除。

請問在訴訟標的已滅失之情形下,甲是否可以在起訴書訴之聲明先主張價額嗎?

如果甲高估訴訟標的之價額,是不是會變成多繳裁判費?

請問訴之聲明是否可以寫先請求法院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然後補繳裁判費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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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usan avatarSusan2022-07-30
拆除原因?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2-08-04
被乙認定是無主物
Elma avatarElma2022-07-30
可以、會、可以
Yuri avatarYuri2022-08-04
有完成公告程序就可以洗洗睡了....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2-07-30
當然沒有
Kyle avatarKyle2022-08-04
那你是否應該先走完訴願程序??行政訴訟法#4有規定先行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