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進入新公司,而新公司算薪水期間是每月5號領上上月26日至上月25日(這間押了11天==)而我至今到職三天健保部份家人要跟著我新公司在我第二天上班時向我要健保轉出證明第三天(24日)就告知因沒有拿到轉出證明無法於次月5日發放薪水給我疑問在於我的勞健保是否在我上班第一天就該加入另外爬文過新公司無需證明可以直接加健保期間會自動銜接若問題在於家人部份是否可以先幫員工加完勞健保以準時發薪之後再補家人轉入部份?總之我覺得這些變�
缺少健保轉出證明而領不到微薄薪水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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