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車的行車紀錄器~~顯示前方車輛有剎車燈~~然後~~~警察依此開罰單~~~沒有條款~~僅有~~無故驟然減速~??就這樣~~~~ps..提供行車紀錄的~~是後方車~~因為他撞上前方車~~我想問~~~好好開車在路上~警察可以依後方車的行車紀錄~~開單嗎~?這樣的證據力足夠嗎~~~?如果足夠~~那~~是否能一樣提供前方車的剎車燈一亮起~~就表示~~無故驟然減速~~~~~當然我知道~~問題在後方車想撇肇事責任~~只是很不爽~~~這樣也能開單的警察單位~~~!!!
罰單??行車紀錄器是證據~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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