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不定名詞複數被判罪?是否真偏袒自己人?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https://tw.news.yahoo.com/%E9%81%AD%E5%88%A4%E6%8B%98%E5%BD%B950%E5%A4%A9-%E5%91%A8%E7%8E%89%E8%94%BB%E9%81%93%E6%AD%89-215006836.html


無意看到這新聞真的太吃驚了
沒想到法律真的和我想的人人平等不同
我曾經看過有人在討論網的發文版上
於底下留言什麼"你媽是妓女""雜交生出來的"類
結果檢察官認為未指名判無罪

但周玉蔻在節目上罵退休警察像流氓
不指名對象針對「一群同樣性質的人」為單位發表意見
這樣也會被法院判公然侮辱
我曾經看過有人說台灣的判決常偏袒自己人
像是對工人講"幹你娘"無罪
但對公務員講"三小"[不雅用語是否構成的判決不明確] 卻會判罪
我完全不懂法律且無立場單純好奇
難不成真的法院是看法官個人好惡判案的?

這實在是太可怕了
台灣宛如走回到了失去真理的法西斯社會
國家機器可以凌駕在任何一切之上
希望這是我不懂法律產生的幻想
不然搞不好該案相關人也跑來告我........

All Comments

Emma avatarEmma2018-02-02
可能要詳細看周到底全文講了什麼,不然其實沒有侮辱公眾的
罪名,可能是其他句子對當事人有針對性吧
Oscar avatarOscar2018-02-03
自由心證四個字google一下,另外周有妨礙名譽前科
看新聞不準,要看判決書才知道怎麼回事
Lily avatarLily2018-02-03
等判決書出來囉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8-02-04
這樣才對,法律不是給人鑽漏洞的
Necoo avatarNecoo2018-02-06
應該訂出鑽漏洞條款,只要可以看得出當事人刻意鑽漏洞
就直接視同已經觸犯該條法律
Hedda avatarHedda2018-02-08
不用看判決書了,看新聞就夠了!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8-02-09
樓上不愧是大師....
Jake avatarJake2018-02-14
看完某些人的推文真是讓人心情愉悅
Ursula avatarUrsula2018-02-14
你不覺得以你退3的立場去看...想法應該離人群很遠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8-02-17
不不不,仙芝只是比較孤獨而已
Edwina avatarEdwina2018-02-19
我看了一下,可能是用140條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8-02-21
140條 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
這條就不需要指定特定對象,只要罵的是依法的公務員
Donna avatarDonna2018-02-25
而且這條前面是 當場侮辱 後面則是 未必要當場侮辱
Quanna avatarQuanna2018-03-01
只有看判決書寫的原因 而非單方面看判決結果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8-03-04
你在新聞上只會看到記者片段的擷取跟結果 過程跟重點他們只
會挑看的懂的打上來看
Oliver avatarOliver2018-03-06
記者根本亂報,你看判決書裡面就知道了,周根本對著人家講
流氓才被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