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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會被告嗎?公然侮辱最重罰金 9 千元、文字誹謗 3 萬元,2024 年憲法法庭:髒話不一定構成

faqs.tw 編輯整理#法律#污辱#污辱罪
目錄
  1. 罵人可能涉及的罪
  2. 2024 年憲法法庭怎麼說
  3. 告訴期限與民事求償
  4. 不適用的情況
  5. 實際該怎麼做

legal 站上標題和罵人、恐嚇有關的舊提問有 10 篇,問的說法五花八門:2010 年有人被罵「草包」、「白目」,2012 年被罵「腦袋有問題」,2020 年在臉書留言被說「上資源班」,2021 年有人問說別人是「雞腿駕照」算公然侮辱還是誹謗。大家想知道的都是同一件事:哪句話會成罪。答案沒辦法用字詞清單判斷,這也是 2024 年憲法法庭判決的重點。

罵人可能涉及的罪

罪名 條文 刑度 要件重點
公然侮辱 刑法第 309 條第 1 項 拘役或 9,000 元以下罰金 公然、侮辱
以強暴公然侮辱 第 309 條第 2 項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5,000 元以下罰金 同時有強暴行為
誹謗 第 310 條第 1 項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5,000 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於眾,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名譽之事
散布文字、圖畫誹謗 第 310 條第 2 項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30,000 元以下罰金 例如貼文、發文
恐嚇危害安全 第 305 條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9,000 元以下罰金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致生危害於安全

第 310 條的要件是「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所以誹謗講的是「事」;單純的謾罵、髒話落在第 309 條討論。說對方做了某件事(例如 2021 年那篇提到的「駕照是用雞腿換的」,等於說對方行賄),就可能進入誹謗的範圍。一句話落在哪一條,要看完整脈絡,本文不替個別說法下結論。

誹謗有兩個不罰的出口:第 310 條第 3 項,能證明所說的是真實的不罰,但只涉及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的不在此限;第 311 條,出於善意且屬於自衛自辯、對可受公評之事適當評論等情形不罰。

2024 年憲法法庭怎麼說

依中央社 2024 年 4 月 26 日報導,憲法法庭 113 年憲判字第 3 號判決認為公然侮辱罪合憲,但限縮處罰範圍:依個案表意脈絡,對他人的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造成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損害,且經權衡不具正面價值,才在合憲範圍內處罰。報導整理判決提到的判斷因素:

判決要求看的事 例子
前後語言、文句情境、文化脈絡 不能只因用語負面、粗鄙就認定,否則會變成「髒話罪」
表意人的條件 年齡、性別、教育、職業、社會地位
被害人的地位 是否屬於結構性弱勢群體
雙方關係與事件情狀 無端謾罵、私人恩怨互罵,或評論公共事務
誰先挑起 被害人自行引發或自願加入爭端,對方回擊應從寬容忍
影響力 網紅、公眾人物故意公開羞辱他人,應承擔較大責任

報導也引用判決的說法:有些人日常言談習慣夾雜粗話,或只是一時不滿,縱使粗俗不得體,也不必然是蓄意貶損;衝突當場的短暫言語攻擊,若不是反覆、持續的恣意謾罵,很難認定是故意貶損。本站這次沒能連上司法院網站讀判決原文,以上依報導整理。

告訴期限與民事求償

事項 規定 依據
是否告訴乃論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第 309~313 條)須告訴乃論 刑法第 314 條
提告期限 自知悉犯人之時起 6 個月內 刑事訴訟法第 237 條
撤回告訴 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可以撤回,撤回後不得再告 刑事訴訟法第 238 條
民事慰撫金 名譽被侵害可請求相當金額,並請求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 民法第 195 條
民事時效 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起 2 年,侵權行為起逾 10 年 民法第 197 條

恐嚇危害安全(第 305 條)不在第 314 條的範圍內,不是告訴乃論。2010 年有人問在線上遊戲被威脅、恐嚇、辱罵,罵人和恐嚇要分開看。

不適用的情況

  • 一對一的電話、私訊:2012 年有人問客服被用戶辱罵能不能提告,回覆認為電話是一對一、不算「公然」;私訊、小群組算不算公然,依個案認定,本文不下結論
  • 罵已經過世的人:適用刑法第 312 條,公然侮辱拘役或 9,000 元以下罰金、誹謗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3 萬元以下罰金
  • 損害信用:散布流言損害他人或店家的信用,屬第 313 條,用網路散布得加重刑度至二分之一
  • 性騷擾言語:開黃腔、騷擾另有性騷擾防治相關法律,本文沒有展開
  • 職場上被主管辱罵:除了刑事告訴,還涉及勞動法令與職場霸凌的處理,本文沒有查證

實際該怎麼做

  1. 被罵當下先截圖或錄音,保留時間、網址、在場的人或看得到的人
  2. 冷靜判斷是不是一時氣話、誰先開始;先挑起爭端的一方,回擊言論會被從寬看待
  3. 決定要提告,記得 6 個月的期限從知道對方是誰起算;對方身分不明,可以先向警察報案
  4. 想求償精神上的損害,民事部分 2 年內提出;金額不高的,可以看本站欠錢不還怎麼辦了解小額訴訟的流程與裁判費
  5. 自己是被告的一方,先看對方指的是哪一句、當時的前後文;2013 年那篇我被告恐嚇罪了有回覆說恐嚇是 5 年以下,但第 305 條原文是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9,000 元以下罰金

常見問題

公然侮辱會被關嗎?

刑法第 309 條第 1 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 9,000 元以下罰金,沒有有期徒刑;以強暴犯之(例如動手推人同時辱罵)才是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5,000 元以下罰金。

被網友罵,多久內要提告?

公然侮辱與誹謗都是告訴乃論(刑法第 314 條),依刑事訴訟法第 237 條,要自知悉犯人之時起 6 個月內提出告訴。民事求償另依民法第 197 條,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 2 年。

罵三字經一定會成罪嗎?

不一定。憲法法庭 113 年憲判字第 3 號判決認為公然侮辱罪合憲,但只處罰依個案表意脈絡、故意貶損他人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且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的言論;口頭禪、一時情緒、衝突當場短暫的言語攻擊,很難認定是故意貶損。

對方說的是真的,算誹謗嗎?

刑法第 310 條第 3 項: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第 311 條另規定對可受公評之事善意適當評論等情形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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