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班的老師很愛偷看學生的東西有一次我只是寫交記然後放再桌上用鉛筆盒壓住她就可以趁我們不注意時偷看?重點是我們根本沒有指名道姓是她對號入座欸還把有寫的人通通叫過去罵然後我們就說老師偷翻東西是偷竊我們有隱私權她就扯出監護權但是她又不是我們的監護權人!為什麼可以為所欲為?偷看學生的東西還理直氣壯!然後我們不是在說她她就說我們幾個不承認就帶我們去訓導處寫悔過書還說如果不寫就要告訴家長還要告我們毀謗可是我們就��
老師偷看學生東西還理直氣壯,是誰錯?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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