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扣薪水可以申訴他嗎"?? - 法律
By Vanessa
at 2013-05-23T00:00
at 2013-05-2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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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有貼一張公告
扣一分100元
申誡1000元
之類的"。
今天只是跟他意見不合他就隨便找理由扣我2分。
這樣合理嗎"??
他扣人薪水時會貼一張通知手寫單,說你被扣分了。
員工很多人常常被扣分,說好的薪水從來沒有領足過。
可以透過什麼管道申訴他嗎"??
還是只能自認倒楣"??
Update:
對了...順帶一題我是領月薪的月休5天實際領的錢,用時薪去算才108元這樣合理嗎"??
Update2:
那如果要申訴的話申訴管道是"??(感謝您)
扣一分100元
申誡1000元
之類的"。
今天只是跟他意見不合他就隨便找理由扣我2分。
這樣合理嗎"??
他扣人薪水時會貼一張通知手寫單,說你被扣分了。
員工很多人常常被扣分,說好的薪水從來沒有領足過。
可以透過什麼管道申訴他嗎"??
還是只能自認倒楣"??
Update:
對了...順帶一題我是領月薪的月休5天實際領的錢,用時薪去算才108元這樣合理嗎"??
Update2:
那如果要申訴的話申訴管道是"??(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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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All Comments
By Iris
at 2013-05-25T07:33
at 2013-05-25T07:33
,不得由資方片面於工作規則中規定;至於賠償之方式,亦應由勞資雙方協商決定,不得逕行扣發工資。第26條(預扣工資之禁止)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所稱「預扣勞工工資」,係指
在違約、賠償等事實未發生或其事實已發生,但責任歸屬、範圍大小、金額多寡
等未確定前,雇主預先扣發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勞基法規定雇主不得任意扣員工的工資,領工資時必須全額給付給勞方,工作當中資方所受到的損失,須要循求司法求償,不得資方說扣就扣勞資雙方已經議定以月計薪,就不是像勞方這樣的算法,現行勞基法最低基本工資月薪19047,時薪109,以下為勞基法對於工資的認定,
(請版大參考),其重點在於(((經常性給予))),所以版大所給予的工資,不管如何的巧立名目,只要不低於勞基法最低基本工資的規定,
就沒有違法的疑慮.
2013-05-2318:10:43補充:
之前被雇主扣掉的工資,版大可以告知雇主是違法的行為,請雇主退還給勞方,雇主
By Dorothy
at 2013-05-26T23:31
at 2013-05-26T23:31
可上勞工局網站線上申訴。
(回答者為勞委會認證通過之調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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