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沒投勞保父母死亡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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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各位
我本身是在飲料店當店長
做了三年(一年半工讀生,一年半店長)
我在職期間老闆沒幫我們加勞保
但是我在職期間因父母都死亡
(父親是去年11月,母親是今年5月)
這樣子的話我是否可以跟老闆請求賠償?
另外這樣老闆沒投勞保的情況下,我還可以請求哪些部分的賠償?
我薪水工讀期間是每小時98>103(109的時候已經是店長了)
店長薪水是22000+津貼2500+業績抽成+加班
大概是2.8萬~3.2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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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3-07-11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之規定l你們雇主因僱用五人以上應以店家名義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簡言之必須替你投保勞健保)l若你們雇主因僱用五人以下,也必須以無固定雇主勞工身份協助替你到相關工會投保勞健保l現在因為你家老闆違反前揭規定未替你投保勞健保,你全部的損害都可以依行政救濟程序及司法訴訟程序求償損失OK你所受損害損失至少應包括:假定你的平均月收入工資是30,000元一、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被保險人之父母死亡時,依規定請領喪葬津貼,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三個月。應投保30,300元x3個月x2(父母各分2次申領)=181,800元二、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雇主應按月向勞保局你的個人專戶提繳你的勞工退休金。應投保30,300元x36個月x0.06=65,448元三、勞工保險年資損失3年,透過行政救濟程序恢復你的勞工保險年資四、健保費雇主負擔額補償五、……………l又;行政救濟及司法訴訟程序過程,勞方常會被調解委員要求程序結束時即捨棄其他損害賠償,造成因小失大(例如原來可求償5個項目總共150萬,因勞工自己漏未主張4個項目,最後只求償到20萬即捨棄其他損害賠償130萬),務必妥慎設想週全再行動所有的行政救濟程序及司法訴訟程序繁複,需要引用很多法律條文及資料輔助,因Yahoo��
Kyle avatarKyle2013-07-09
板大,你好!
根據勞基法規定,只要勞工進入各公司服務的時候,必須在上班第一天加入勞健保
,否則就是嚴重違法勞工權益,當然出現問題也可以提告資方索賠
不管是正職還是工讀生都一樣必須依法加入勞健保!
因為這樣你老闆已經影響到你無法申請父母死亡補助金的資格了,如果大大想知道更詳細的,可以詢問台北市政府1999→勞工局(勞動檢查處)→諮詢(申訴)
或者可以加入我即時通a0930165863a小邱共同分享處理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