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上的偷竊行為定義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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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一間飲料店上班,還有在上班的時候,有次店裡已經關店營業了我騎著店車出去之後過三小時後又騎回店裡,這中間沒有經過店長同意,但是店車規店長所有離職後,事後店長知情,跟我打電話,他說這樣要告我偷竊行為,請問這樣算是偷竊嗎@@?他跟我說要談什麼和解不然要告偷竊,請問這樣行為算是偷竊嗎,因為我不明白而且很衰騎的時候剛好有張罰單車是我騎的,固然罰單我必須繳,我目前已經沒有在那邊上班了但是我想問騎車的這樣行為算是偷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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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s avatarDoris2013-07-09
偷騎並非偷竊是為「使用竊盜」,你還是會有麻煩。使用竊盜論罪科刑,因欠缺所有意圖所以不成立竊盜罪(刑法320條)。提告竊道是不起訴的!你用「使用竊盜」網搜一下,研究研究!刑法上的犯罪之成立須有符合1其行為符合構成要件該當性(主客觀也須符合)2.具違法性(不具阻卻違法事由)3.有責性(責任能力、責任條件),而是否犯罪的審查也依該次序逐一審查,例如竊盜罪之構成要件乃係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竊取他人動產而犯罪,在主觀��
Rae avatarRae2013-07-10
大大你這確實算偷竊行為但可能會被店長敲詐一筆了這是我個人的了解以下推薦你一個可以跟律師免費諮詢的網頁http://www.i-lawshop.com/你直接問他們比較快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