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合約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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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大 您好
小弟任職於科技業
錄取報到時 要求需簽好幾份合約
1,自願配合超時加班 (每個月工時約250以上,無排班制月休七天,無認任何國定假日

2,自願配合日夜班輪調 派遣海外
3,禁止攜帶任何3C (違者 重則開除)
4,競(敬)業條款,離職後兩年禁止至其他同業 分紅一年綁兩年,離職依比例退還3/4
禁止散播公司任何好壞謠言
等好幾份合約 才能錄取報到


請問這些合約是否合法
合約只有一份公司存留
這樣是否對自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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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Necoo2016-01-25
直接翻拍檢舉算了......
Oscar avatarOscar2016-01-28
不管合不合法,你不簽就是不能錄取不是?看看薪資高不
高+有無違約金再自己決定吧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6-02-01
建議不要,確實不合法,但你很難對抗…
Harry avatarHarry2016-02-03
不是很難對抗 就算花時間對抗了那也是吃力不討好
Necoo avatarNecoo2016-02-03
當初為什麼要簽約呢...= =
Sarah avatarSarah2016-02-08
我的意思就是勞工很難對抗資方,資源差太多了
Ivy avatarIvy2016-02-09
看你薪水高低啦,自己衡量不就得了
Hardy avatarHardy2016-02-13
不要講啥,這就是責任制的隱藏版
若只打算朝九晚五,就別期待工資漂亮獎金豐厚
Joseph avatarJoseph2016-02-18
別簽,然後檢舉
Puput avatarPuput2016-02-21
是OP還是RD? 不難處理只是收尾很麻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