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這樣的問題老闆要通知勞檢所嘛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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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在南科工作的地方從天花板掉下來造成第3腰椎爆破性骨折 第4腰椎脊突骨折併雙腳無力 這樣重大傷害 老闆不用通報勞檢所來調查嗎?他只說通知大包工安來做紀錄而已 請問這樣有違反衛生安全法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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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liyah avatarAaliyah2011-07-16
路過 我不是靠這行吃飯
事業單位工作場所如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應即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等措施,並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
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左列職業災害之一時,雇主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報告檢查機構:
一、發生死亡災害者。
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者。
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檢查機構接獲前項報告後,應即派員檢查。
事業單位發生第二項之職業災害,除必要之急救、搶救外,雇主非經司法機關或檢查機構許可,不得移動或破壞現場。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雇主應按月依規定填載職業災害統計,報請檢
查機構備查。
發生的下個月 在報就好
以上僅供參考 不代表正確知識
有需要勞動檢查 也可以向當地勞動檢查所 要求
Liam avatarLiam2011-07-13
只有死亡的才會立即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