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過失責任歸屬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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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場所悶熱又有粉塵,甲乙2員工完成部份工作稍作休息時脫下安全帽&口罩,活性碳口罩因流汗&工作環境關係已不敷使用,主管臨時叫乙員工到他處,回來後乙員工沒著防護具直接工作,甲員工驚覺有氣體外洩要大家快逃生,但因中毒來不及走避,甲員工及主管昏倒在樓梯,乙員工墜樓公司未告知員工有害氣体之危害,未提供適用的防護具,現場通風換氣設備設計不良,未提供員工或於現場加裝有害氣體偵測設備員工未穿戴防護具發生意外請問這樣職災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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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avatarRobert2012-04-27
行政院勞委會http://www.cla.gov.tw>>服務專區--答客問>勞資關係--第10問>何謂「無過失責任」?「補償」與「賠償」之區分?發佈單位:勞資關係處 發佈日期:2008-12-02無過失責任者,係指該災害之發生不論雇主是否有過失或勞工是否有犯錯,雇主均應支付職業災害補償費,是而「職業災害補償」是一種制度,採雇主無過失責任行為。另者,「職業災害賠償」係雇主對勞工有「侵權行為」並造成損害所採取之行為。例如,雇主未對勞工施以從事工�
Mia avatarMia2012-04-28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5條規定.雇主就已經違反法規了這是設施問題雇主需.負擔賠償責任外還要依法規規定處新3年以下有期徒刑.課科或併科台幣15萬元之罰金.職災責任在雇主.所以沒有任何理由要求勞工賠償任何損失.甚至要賠償勞工因受職業災害之所有損失包括薪資及傷害.醫療..殘廢或死亡之賠償責任....
Wallis avatarWallis2012-04-27
建議你可以去利用政府的法律扶助或是利用線上法律服務(不用等)先初步了解一下權益與狀況推薦一個網站法律諮詢家www.law110.com.tw這邊都是律師在回答問題可以去試試看而且問題可以隱藏所以詳述也不會被人看到就不會擔心講得不清楚律師在法律的判斷上出了差錯可以去試試看希望對你有幫助祝好運順利解決...
Robert avatarRobert2012-04-29
依據勞基法之規定 該職災事件的工作現場督導主管及雇主都有「業務過失致死、致傷」刑事責任至於民事損害賠償則屬於業主、僱主、承攬人中間承攬人及最後承攬人、工作現場督導主管共同連帶債務賠償責任受害人可以向其中任一人或全部主張連帶債務人求償;至於公司雇主自己就是職災的損害債務責任人,當然無權向受僱勞工求償損失勞基法第62條(承攬人中間承攬人及最後承攬人之連帶雇主責任)事業單位以其事業招人承攬,如有再承攬時,�
Damian avatarDamian2012-04-29
公司工作場所的工安設施未做足,就已是公司的責任了,怎關公司反向員工要求職災的損賠?還是其實是另一回事某員工有過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