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103年的律師司法官將採合併考試,那三者考試資格呢?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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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制:司法官: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55歲以下。2.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政治、法律、行政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當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修習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憲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商事法等科目二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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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lis avatarWallis2013-07-01
大大您好,以下都是最新考選部的資料,相關考情,應以考選部公布為準^^考試種類公務人員特考考試名稱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考試等級三等考試(特考)類科別司法官學歷資格大學應考資格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政治、法律、行政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當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
Ina avatarIna2013-06-30
喔~了解~!非常感謝你的分享^^
Hazel avatarHazel2013-06-30
只是改考科,第一試可能加考強制執行法或智財法,海商法刪除不考,考試資格不變,僅司法官,律師第一試合併,第二試不會併,第二試加考家事法2013-06-3007:25:22補充:考選部,都不一次到位,每年改一點換科目,真的很討厭司法特考如鐵路特考又加考財務管理戶政又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