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次因被告過失傷害 - 法律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4-01-2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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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對方(行人)在沒有斑馬線及紅綠燈的路口突然衝出(不是巷子),與我方發生擦撞。我飛出去大小腿瘀青,車子多處擦傷,對方腳受傷經醫院才知需開刀,醫療費用13萬因腳粉碎性骨折,一年後還要在開一次刀拿出鋼板約6萬5。初判表:對方:涉嫌在劃設分向限制線路段穿越道路    我方: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強制險費用已賠償3萬5千7百5十元(不會再賠償)對方住院那幾天我都有去看他買牛奶給他,出院那天他開口要我支付13萬醫療費用,而��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Ida avatar
By Ida
at 2014-01-23T11:28
你好關於強制險費用已賠償3萬5千7百5十元(不會再賠償)部分你認知可能有誤喔可以繼續申請理賠金額可達20萬刑事部分因為雙方皆有傷所以可以互告所以不至於能以刑事責任要求你高額賠償金至於賠償金部分要看他所附出之證明資料判斷合理嗎其實本案件你只需付3成責任而他們須附7成責任你的問題只需專業得談判技巧之人員即可輕鬆解決若還有任何問題可以問我千萬不要隨便和解信盟法律事務所關心你免費法律諮詢專線0976355612...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14-01-22T12:02
車禍雙方首先要釐清責任,就是總過失的比例,然後按照比例交互賠償,就是甲方損失1000萬但有90%過失,乙方損失100萬有10%過失,甲賠乙90萬乙賠甲100萬,絕非獅子大開口,如果今天角色互換,該體諒一下對方吧,傳統認知是大車小車後者贏,傷重者贏,但是到法院就是知法者贏,建議詢問一下保險公司未何因車禍產生之醫療費用不賠,看護費用不賠(1000元/天*30天),如果雙方無法和解就是各退一步,循法律途徑應該會遇到出檢查庭(確認起訴與否)→刑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4-01-24T12:21
如果你說你僅是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則是否賠償可能還要再看看刑法上之過失犯是指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應注意是指法律上所負予之注意義務.能注意則指事實上有沒有注意之可能要成立過失犯上述兩項缺一不可你的問題是出在是否有注意之可能爭議上.因為最高法院對交通意外之過失傷害有誠實信賴原則得實務見解.這個原則最主要的認定是在.遵守交通規則的一方.對不遵守交通規則之他方.因突如其來之貿然行為不負注意義務.他適用的前提是你必須

發生車禍想知道該如何處理和解的事!!急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4-01-20T00:00
我在1/3發生一起擦撞,情況如下我方機車輛直行駛於新生路與中央西路路口,丙方機車行駛於我方右側並且打左轉方� ...

我是剛拿到機車駕照的新手

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14-01-20T00:00
我想請問一下,我是剛拿到機車駕照的新手,今天為了要閃臨停的車而去撞到旁邊停紅綠燈的車輛,他的後照鏡被 ...

重機是否有錢人玩得起?

Ethan avatar
By Ethan
at 2014-01-20T00:00
現在交通上的重機真的是越來越多了,雖然說重機可以帶給騎士們更多的變性但是我實在是想不透,大家騎重機到底� ...

重機同道超車?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14-01-20T00:00
想問問K1200R如題,我很支持日本的共享車道但臺灣是視為汽車我乖乖騎在路上,車道好幾條而且我不是在最內側車道, ...

如果檢舉警察非事實會有甚麼刑責?

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14-01-20T00:00
如果用署長信箱檢舉警察~~但講的都不是事實如警察沒闖紅燈說警察有闖紅燈就是用抹黑的方式亂檢舉這樣的報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