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六上午六時35分本人在嘉義市新生路與公益路口(下面我畫的圖A點方向,箭頭則為我行徑方向,橫向為公益路,我則是新生路),因為我直行且綠燈,將要過路口處,有一個阿伯騎機車停在斑馬線上,當我要過路口的時候,他突然撞我機車後面的排氣管處,幸好我速度不快我煞車穩住沒摔車,但阿伯車倒了並漏油。我就問阿伯為什麼要逆向,阿伯還反嗆我說「逆向又怎樣。」然後我就打電話報警,可是110有通沒人接,然後阿伯說他趕時間就走了,留�
肇事逃逸的定義,還有我會有什麼麻煩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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