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機車、腳踏車流動攤販取締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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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停在紅黃線上以電動機車做生意(賣小吃)警察可取締開單嗎?條文?若可開罰金額為何與停在停車格、違規停在紅黃線上做生意開罰內容有差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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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liyah avatarAaliyah2014-09-18
★高大瑋回答★一.未經許可在馬路旁擺攤做生意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察機關管轄部分.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第二項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期限內自動繳納或到案:1200元逾期到案或逕行裁決:1500元二.如果在紅線可能會多加一條紅線違規停車第56條第一項第四款:600元占用停車格做生意除了依上述82條開罰外還會有停車費之問題....Showmore
Kyle avatarKyle201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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