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股份有限公司開除員工,負責人可以說不知道這件事嗎? - 法律Edith · 2011-06-2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股份有限公司開除員工,負責人可以說不知道這件事嗎?公司寄給勞工局說明函內容涉嫌毀謗我[負責人]他說不知道這件事包括內容就能脫罪嗎?法律All CommentsHardy2011-06-281有許多企業是採用分層負責的授權制度,因此各階層被賦予的權責不同,有些事情是不需要呈送到公司負責人去做裁決的,所以這類的事情負責人是可以說他不知情2各階層主管是受負責人的授權,行使職務上的權利與義務,不論其負責人是否知悉,負責人對外代表公司,行使法人權力與義務,因此,既然是以公司的名義發布的命令或行文,負責人都得概括承受。因此在法院審理案件時都是以公司及法人代表〈負責人〉作為訴訟對象3之前台積電的執行Ula2011-06-29你要先舉證你被開除的證據負責人可以不必知道因為你被開除但是領不到錢去申訴但被開除你去申訴是針對公司而不是公司主管只要他不承認你也沒輒但主管若有事實證明開除你你提出新事證明就有可能成案當然他告你毀謗只是虛晃一招如果說告你民事求償.由你三日曠職造成公司損失還有可能那更簡單你去要求對方提出新事證並且在存證信的三日出面提出然後錄影音辯駁2011-06-2712:50:44補充:在提出先物件後去拿著公司回函給勞工局的內容正本照相或��Agnes2011-06-29●勞工因與雇主公司發生爭議事件而向縣市政府提出【勞資爭議申訴書】或【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時,可以將對造人指向法定代理人(公司負責人)●對造人於收受行政機關之調查(函詢)時,也會指明收件人為法定代理人(公司負責人),故收件時可能是下屬行政人員,行政人員收文後,當然必須確認函件應交給誰,此為必要行政程序處理,一般當然會呈收件人本人或有經授權為其處理此事之人●收件人本人或有經授權為其處理此事之人就必須進行瞭解事Delia2011-06-29以分層負責管理的機制,依公司體制而論,負責人是有可能不需要知情的,而這件事很單純,若是如你所說,提告後自然就能確認誰是兇手囉!若要深究最多也是負連帶責任!不過要看公司實際體制才能確認!Related Posts重kk55下載的榮譽勳章2010不能玩欠錢不還,卻反告債主詐欺..關於網路版本IE7.8Foxy怎樣下載??FOXY沒辦法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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