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車自己跌倒 機車撞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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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簡單說一下當時的狀況

A方為 機車駕駛員

B方為 腳踏車駕駛員

B方當時行駛在橋上的慢車道,但因為輪胎剛好壓到白線上的[反光玻璃球]

  因該有人懂我想描述什麼吧 ↑

壓到後 中心不穩 變跌倒(往快車道方向倒)

A方剛好行駛在B方後方 (有閃)但 閃避不急 撞上B方

B方急救送醫不治

現在B方想用過失致死罪提告



我想問 這樣B方告的成嗎?

我方 就是A方

如果在做筆錄 或是其他事情 有需要如何小心填寫或口述(預防被吃死)

現在頭很亂 不知道有沒有問到該注意得重點>"<

重點是  要如何減輕 刑法 或是其他法律的歸咎呢?

A方真的只是好好的善良百姓

希望大家能夠幫幫我跟幫幫他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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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做完一次筆錄了…

但現在警方又要求要在做一次筆錄  這樣是正常的嗎?

還是該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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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rdy avatarHardy2009-10-19
看起來的確有過失致死,A方若有保持速限跟安全車距
Lauren avatarLauren2009-10-22
就不會撞上,跟對方和解吧,有和解法官會看情形量刑
Rachel avatarRachel2009-10-24
一般來說死亡很難沒有人背這條
除非你證據力非常足夠堆翻
Jacky avatarJacky2009-10-26
不過通常非常難除非你可以找到第2個對象
Madame avatarMadame2009-10-30
車放合法停車格有人酒價自撞死了,停車格的車主被起訴
最近不久前有上新聞
Lucy avatarLucy2009-10-31
樓上那件案例 車主已經不起訴處分了 這案子足足拖了1年半
Madame avatarMadame2009-11-01
那是因為合法停車格 如果是違停 大概就掰了
Emily avatarEmily2009-11-02
不好意思 請問第2對象是指?目擊證人?還是?
Hedy avatarHedy2009-11-06
第2個事件關係人 比方說道路設計問題
Ingrid avatarIngrid2009-11-09
這就是過失致死了呀,後車撞前車是無法主張無過失的
Poppy avatarPoppy2009-11-11
高速公路上跳車被輾死,輾死人的車不必負責,欠缺期待可能
Madame avatarMadame2009-11-16
高速公路車速極快又事出突然,不可能期待一定能及時閃避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09-11-16
無此原因亦有此結果,不符條件因果關係,欠缺一般要件要素
Leila avatarLeila2009-11-20
作筆錄的時候一定要注意的是...絕對要咬定A方沒超速或任何違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09-11-23
規...一定要說對方是突然倒在A方車前...雖然A很小心騎車也沒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09-11-26
閃過...降低A方的過失程度...過失致死應該還是會判有罪的.
Gilbert avatarGilbert2009-12-01
但是輕重差很多...不過以我國實務來講...想緩刑一定要和解
Donna avatarDonna2009-12-02
反正就是盡量用[期待可能性]去爭.說明及時閃避的不可能
Candice avatarCandice2009-12-06
嗯嗯~謝謝你們的解釋
Linda avatarLinda2009-12-10
我想問 有什麼法律?或是交通法規明顯指示出機車與腳踏車
的安全距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