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日前於臉書球鞋社團
競標一雙球鞋
商品敘述為全新
但實際上收到發現為二手
經過一陣來往後賣家不情願的做退款的動作
並且要我將貨品寄回
給了我非賣家帳號名的收件人
寄到當初他發貨的地點
研究後發現
這個收件人同名的帳號當天也參與競標
搜尋之前的競標文章
也有找到這個帳號幫此賣家出價的紀錄
想請問這樣是否有機會構成
刑法的詐欺取財罪?
我認為這兩人串通好給我錯誤資訊
讓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出了較高的價錢
還請板上各位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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