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要被當證人怎麼辦?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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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被告,但也已與對方談妥和解事宜
也預計召開調解,前些天收到聲請調解書時
嚇到
對方居然神不知鬼不覺新增一項和解條件
而且我完全不知情
「承諾日後我方(對方)提告某人某罪時願意出庭作證」
這算什麼?
我沒有承諾亦無願意出庭作證
現在都這麼強硬嗎?

我想問
1.這樣對方是否算偽造文書呢?因為我想如果是偽造文書就代表不是我個人意願,不曉得是否可以免除日後出庭的義務?(如果之後召開調解,對方仍然要我出庭作證的話)

2.若之後決定不和解了,那麼我仍然要出庭作證嗎?因為這樣出庭作證與不和解之間好像沒有任何關聯了。

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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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mian avatarDamian2023-07-02
這應該只是對方提出的調解條件之一吧
Kama avatarKama2023-07-05
這承諾有違反的話要賠付什麼嗎 沒有的話可以無視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3-07-08
可是如果不出庭,他就不會跟我和解了呀~而且出庭作證
也要擔心是否變成偽證。
Annie avatarAnnie2023-07-10
另外作證並不要求陳述對對方有利的證詞
Joe avatarJoe2023-07-10
照實陳訴或者是忘記不清楚也行
Elma avatarElma2023-07-12
聲請書沒有說違反要賠什麼
但就是不出庭要和解那真的不用想了,出庭作證變成是
附帶條件之一
Elvira avatarElvira2023-07-10
人家提條件又不需要你同意 你不同意就不要和解啊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3-07-12
你可以拒絕
Tracy avatarTracy2023-07-10
調解條件要怎開就怎開,跟偽造文書根本扯不上邊
George avatarGeorge2023-07-12
當證人真的沒啥, 到時候對方說不定還要後悔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3-07-10
出庭作證本來就是義務 只要檢察官或法官認為有必要
Connor avatarConnor2023-07-12
當證人只有一個重點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Ida avatarIda2023-07-10
沒有那種好像大概可能我也有點不清楚
Cara avatarCara2023-07-12
任何人都有為他人案件當證人的義務,不管和解條件有
沒有這條,他都可以聲請傳喚你作證
Wallis avatarWallis2023-07-10
民事的證人可以拒絕,刑事不能拒絕,不來的話警察會開警
車送你來作證
Erin avatarErin2023-07-12
樓上,民事證人無正當理由不到也可以罰錢或拘提,比較
少人用而已
Isla avatarIsla2023-07-10
民訴303合法通知兩次不到 得拘提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