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自用發電設備是否要申請核准後再設置 - 法律Anonymous · 2010-06-0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依電業法規定;自備發電設備要申請核准後才可設置,一般大樓都有自備發電機避免台電停電實無電可用,但是許多大樓所設置自用發電設備,都未經核准自行設置,這豈不是違法嗎?法律All CommentsHeather2010-06-08電業法指的發電設備是:第2條(電業之定義)本法所稱電業,謂應一般需用經營供給電能之事業。第3條(電業權之定義)本法所稱電業權,謂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在一定區域內之電業專營權。第4條(營業區域定義)本法所稱營業區域,謂依前條規定,取得電業權者供給電能之區域。第6條(電業設備、主要發電設備、中心發電所及電力網)本法所稱電業設備,謂發電、輸電、配電所應用之一切設備;所稱主要發電設備,謂能源裝置原動機、發電機;�Related Posts在家無故卻被開單~急新民商業經營科臺灣大學聘請知識膚淺之人當校長是否「太可惜」?醫務管理學系的出路或有什系的出路不錯關於電動機車(請專家解題)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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