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車禍和解金額事宜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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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附上詳細事發過程以及初步的處理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8&t=35...今天和對方保險員去了住家附近的自行車行老闆幫我開了一張估價單變速+一些小零件更換需要3500元對方騎機車無受傷無車損我則是雙膝側關節受傷(醫生開的診斷證明...基本上看起來是大塊瘀青)以及一些小擦傷由於我還是剛畢業的學生正在等當兵不會向對方要求工作損失但是因為對方的處理態度不太積極幾乎都是對方保險員和我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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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on avatarMason2013-10-15
1.你是綠燈直行.對方右轉未讓直行車先行.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2.你尚未發現肇責.但也有可能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24條.慢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