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辦市地重劃法規問題(有案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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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法律高手
這有幾個關於市地重劃問題想請教一下
但先看一下案例
台南有個南紡自辦市地重劃案,是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
裡面有公園與商場之配置,已經在99年經內政部核定公告在案
也成立了重劃會,商場與公園的都市審議也通過了正在申請建照,
準備動工興建商場了。
但臺南議員不滿意商場與公園的配置,要求市府立刻停止這個市地重劃案
的開發,並重新更改商場與公園的配置位置,並且在議會提案要求市府停止
開發案,也通過了這個提案。
但是市府以沒有權力停止開發案而沒有停止這個開發案,
而今天臺南議會開會,議員非常強烈要求市府停止開發案,並且重新檢討配置不然就要移送法辦,並把都發局長趕出議會,並說議會已經通過市府為何不執行不尊重議會,並用台北大巨蛋案子來說市府有權停止開發案,市長最後同意停工檢討
想請問
1.市府有權力立刻停止這個開發案併重新檢討嗎?
市長開口說要停工檢討就一定要停工嗎?2.這公園商場配置在內政部核定在案,可以退回去
更改配置嗎?若這樣是不是等於後續的都審都白費了?3.若開發單位不提出更改配置,市府有權利強迫開發單位
提出更改配置嗎?4.大巨蛋案子被市府推翻原因是?那這個案子議會通過
停止開發案更改配置這個理由能推翻嗎?
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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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2-04-02
版大您好: 地方政府有行政裁量權,至於是否有違行政程序,依行政程序法第168 條 人民對於行政興革之建議、行政法令之查詢、行政違失之舉發或行政上權益之維護,得向主管機關陳情。第172 條 人民之陳情應向其他機關為之者,受理機關應告知陳情人。但受理機關認為適當時,應即移送其他機關處理,並通知陳情人。 陳情之事項,依法得提起訴願、訴訟或請求國家賠償者,受理機關應告知陳情人。請您們循行政程序辦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如果確實有違法可請求國家賠償,如果市府有意見,當初送都審時,如何通過小組及大會的,就算要復議,依都市計畫法第 82 條 直轄市及縣 (市) (局) 政府對於內政部核定之主要計畫、細部計畫,如有申請復議之必要時,應於接到核定公文之日起一個月內提出,並以一次為限;經內政部復議仍維持原核定計畫時,應依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即予發布實施。只是不知道現在有沒有超過一個月啦!台北巨蛋開發案【記者呂苡榕專題報導】延宕多年的松山菸廠大巨蛋開發案,於2011年6月1日經台北市議員提案通過,要求開發廠商遠雄建設須在同年7月2日取得建造及融資合約,否則市政府應無條件解約,將松菸作為台北市第二座森林公園。然而,7月2日遠雄僅提出20億的融資合約,距離開發費用還有140億資金缺 口,遠雄向市政府申請爭議協調,要求展延。即使外界認為遠雄違約,市政府可依法解約不需付違約金,但市政府仍然同意遠雄展延,給予5個月違約改善期,讓遠雄得以在今年11月13日前簽訂融資契約後交付市政府備審,讓大巨蛋鬧劇,歹戲拖棚到年底。台北巨蛋開發案與本案不相同,台北巨蛋議員是要求開發廠商遠雄建設須在同年7月2日取得建造及融資合約,否則市政府應無條件解約,屬契約的問題,而本案屬更改配置的土地變更案,與當初核定都計案不同。看來這是一條法律攻防的漫長之路,要找大律師來處理啦! 相關法規給您參考
2012-04-06 09:03:21 補充:
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的自辦市地重劃案,既然已經在99年經內政部核定公告在案,現在地方政府復議也無效,依法規定仍即予發布實施。
台北巨蛋開發案民間團體質疑市政府圖利廠商,向監察院陳情要求介入調查。除 了向監察院陳情調查整起BOT案是否有弊端,民間團體與松菸大巨蛋共有1個訴訟、3個訴願和1個刑事偵查正在審理。
但重點是台北巨蛋開發案,現在已經開工且正在施工中,廠商跟本不理會來自各方的壓力。
2012-04-11 09:40:22 補充:
本案最大的問題是市府建照尚未申請通過,您拿它沒辦法。
而大巨蛋案,屬市府BOT案,市府建照又有發,所以您也拿它沒辦法。
2012-04-16 08:46:08 補充:
台北巨蛋開發案與本案最大的不同點,前案是台北市政府的BOT案,只要市政府核發建照後,不管有任何問題它也是蓋了再說,但本案卡在市政府不核發建照,是動彈不得的,也就是無法動工啦!依個人看法只得走提起訴願、訴訟或請求國家賠償之路了。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2-04-01
謝謝您的答覆,抱歉最近帶小孩忙沒有上線,錯過評分時間還忘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