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的法律問題 - 法律Jacob · 2011-07-2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已滿16歲我男友19歲我們兩個發生了性關係是兩情相悅的(也可以說是我要求他)安全措施都有做好請問有沒有任何法律問題的存在?能否幫我"白話的"解釋一下法律問題感恩!!法律All CommentsJessica2011-07-28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強制性交罪)【告訴乃論】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和誘罪)【告訴乃論】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Genevieve2011-07-30陽光大師所言ˋˋ就另一層面來看就要[自由心證]ˋ所謂(自願ˋ(自主ˋ必須於沒有其它不法因素存在囉*=ˋ=Genevieve2011-07-28看不懂樓上的意思耶......@@Dora2011-07-30稍稍修正一下芝大的說法:如一方已滿18歲,而另方未滿16歲時,這就不是告訴乃論了。另外,版主文中所謂的"自願",必須沒有其他不法的因素存在,例如:雙方發生性行為是存在對價關係,那就還是會有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該法第30條第九項: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九、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該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2011-07-2909:44:31補充:舉例來說:16歲確為法律Yuri2011-07-30只要妳不要離家那就完全沒事--妳離家妳的家長就可以告誘拐未成年少女-的管教全力--沒問題拉Related Posts如何報告計程車執業登記証,在那裡考~有沒有題庫可以參考就算把防毒關了也進不去的網站:((使用火狐請問安裝監視器看門真的有違法嗎關於花蓮地院違法的法律問題?創業問題-網路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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