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為若干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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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費商品交易上常常有買一送一或買二送一的折扣方式。

字面上,買一送一是消費者買一個,可免費再拿一個。但

是消費者是否可合法主張,我買一個,就拿一個,但是價金

只付一半?

另外,一些文稿交易條款,如果是約定每個字若干元自無

疑義。但如果是約定每若干字若干元,像是每五百字十元,

是解作每滿五百字十元,但不滿五百字的部分零元,還是也

得解作每字零點零二元?

以前好像看過判決文的裁判是上面兩個例子都可用後法等

同前法。忘記是美國還是我國判決。想問問我國司法見解如

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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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dy avatarAndy2019-12-02
1.是社會長久以來的消費習慣
所以基本上不可能讓你這樣主張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9-12-04
2.的話就以當事人約定為主 沒有約定的話直接按照比例
Edith avatarEdith2019-12-06
價金一半,是總數兩個的一半?還是總數一個的一半?
Edith avatarEdith2019-12-09
每5第二段文字計算要先約定,是否尾數不滿五百該如何計
計算?
Harry avatarHarry2019-12-11
有些是習慣,但就實際解釋時未必對方可以接受,好比公司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9-12-13
行號間的應付帳款的銀行跨行的手續費,是否可以內扣?還
是全額到款?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9-12-18
這問題就好比,把拔為了鼓勵兒子努力用功,於是告訴兒子
你考一百分,我就給你一千元
然後,考試結束後,兒子拿了一張五十分考卷,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9-12-18
來跟他老爹要五百元,
你說的買一送一,反推一個半價,就是這樣的思考方式...
Eden avatarEden2019-12-22
買一送一,必須要先達成買一,才能送一
不然,另外一個笑話也是類似,
某天,把拔到磚塊廠買磚塊,問老闆價格怎算?
折扣怎樣
老闆就說 "買越多越便宜"
Hazel avatarHazel2019-12-23
於是把拔跟老闆講,[那老闆用力裝,裝到不用錢為止.....]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9-12-25
你付費買一個,有權利再取一個,不取是自願放棄權利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9-12-25
而不是買一送一,然後把送的,再拿來退一半錢.....:D
那個吃麵的笑話應該最符合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9-12-26
小王去餐館,點了個包子,小二送上來,小王跟小二講
不吃了,換碗麵,小二把麵送上,小王吃了,擦嘴走人
Yedda avatarYedda2019-12-30
小二攔住小王付麵錢,小王理直氣壯的說...
"我哪沒付? 我用包子跟你換了"
小二想想不對,再拉住小王要那包子錢
Linda avatarLinda2019-12-31
小王還是理直氣壯的說 "包子? 包子我沒吃啊"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0-01-03
你有沒有聽過邀約、承諾?這件事就這麼簡單而已:廠商
是買一個商品贈送一個商品的邀約,你的承諾不能是打折
;如果你承諾是打折,那承諾變成邀約,你要看廠商意願
,如果在菜市場,廠商同意的也有,如果是便利商店就是
被白眼而拒絕
Olga avatarOlga2020-01-07
那內容並未就比例達成協議自然不應多做解釋不是? 以地價
Jack avatarJack2020-01-09
稅繳交期限12/2之後每2日罰金1%為例,今日繳交者能主張罰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0-01-09
金只要0.5%就好嗎?
Belly avatarBelly2020-01-11
一天不是不罰?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0-01-13
超過期限的未滿一個cycle,應該是沒比例折扣吧,同樓上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0-01-17
哎呀,就回應樓主的比例延伸說法確實舉例不佳,那改為12/
5繳交遲3天,照例應該罰1%,樓主還要主張按比例罰1.5%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