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政府的罰款未繳,是否會找夫妻或子女追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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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假設若是丈夫交通罰款未繳政府會找妻子或子女追討嗎?又名下原有之房子若已過戶給妻子,是否還有被強制執行的可能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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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3-06-20
hi,發問者您好:目前的夫妻財產制,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的話,都是法定財產制,債務各自負責。所以夫有罰單,並不會要求妻代為繳納。更不可能要求子女代為繳納。但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罰單不繳可以移送強制執行。而依照民法244條,無償贈與可以經由債權人聲請撤銷。所以還是可以聲請撤銷贈與,將已經過戶給妻子的房子回復為夫所有,再去執行這個房屋繳納罰單。如果夫先走了,那罰款就變成了債務,可以要求繼承人(配偶、��
Ida avatarIda2013-06-19
民法第1005條 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法定財       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民法第1018條 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民法1023條 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      夫妻之一方以自己財產清償他方之債務時,雖於婚姻關係存續中,      亦得請求償還。房子已是妻子的了,妻子並沒有義務替丈夫還債。子女對父母之財產,只有在贈與和繼承時產生。丈夫才是罰款義務人,�
Jack avatarJack2013-06-20
不會,..........................